关于做好2008年度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4-08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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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大对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资助力度,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08]2号)精神,为做好学校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重点资助推荐对象为2003年以来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培养人员,一般应在第一层次培养人员中推选,特别优秀的第二层次培养人员也可作为推荐对象,但不得同时申报第一层次培养人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以及已获得过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有能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序列或在某个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进展的发展潜力。 
  3、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后,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作为主要成员在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和国家级重要工程项目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基金项目资助者。 
  4、目前正在进行(或已进入程序将进行)可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并能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课题)和国家级重要工程项目的实际主要负责人。 
  三、重点资助名额 
  2008年度共选拔重点资助培养人员25名,由省财政资助每人10万元。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循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的要求,采取个人申请、学院(部)审核推荐、学校审议后报省教育厅的程序进行。 
  五、材料要求 
  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及电子稿(表式见附件1,用标准A3纸打印),由各学院(部)汇总;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5份及电子稿(表式见附件2,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文件名为申报教师姓名),《申报表》中须附2名正高级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附件证明材料1份,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3、使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请在人事处网页左边菜单栏下载)1份。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时,请仔细阅读《申报表》内的填表说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并准备附件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在4月28日前由各学院(部)统一报人事处师资办,同时将电子稿发至szk@zjut.edu.cn。联系电话:8832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