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部):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将于2月20日开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留学人员12000名。国家留学基金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为做好今年选派工作,促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别 今年我校教师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大致有以下三类: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 (二)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三)其他出国留学项目 其中,第(三)类项目包含多个具体项目。每个项目的简介、选派计划等内容在《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均有详细说明(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同)。。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各类资助项目一般有相应的选派类别,主要包括: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其他类别;详见《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详见《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3、身心健康。 4、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二)不同的申请类别,对申请人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方面有不同的要求。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其他类别的申请条件请浏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四、申请程序 (一)阅读《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二)仔细查阅《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可根据自己从事的学科、拟留学国别,确定拟申请项目; (三)网上注册、填报申请表:http://apply.csc.edu.cn; (四)准备申请材料,材料要求请查阅《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用); (五)《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学院(部)填写推荐意见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报人事处师资科,并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 (六)学校向受理机构报送申请材料。 五、受理及申请时间 (一)受理时间:2008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期间受理大部分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受理机构:浙江省教育厅外事处。 (二)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08年2月20日至3月20日。请申报教师在3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各学院(部)在3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以及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 (三)咨询时间:即日起,联系电话:88320543。 六、注意事项 (一)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正确选择“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 2、研修计划要体现出国进修的必要性,按填写内容要求认真填写; 3、申请表填完后,必须提交。 (二)学院的推荐意见应结合本单位师资培养的需要,针对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填写。 七、有关说明 (一)各学院(部)应从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注重推荐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中青年教师。 (二)为鼓励中青年教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对尚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的教师,学校给予推荐。所有申报人员报名、评审费的50%由学校支付。 (三)《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以及《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等有关文件请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进入方式: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欢迎申报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