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07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确保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要十分重视本部门申报人员业绩材料的审核工作,规范材料的申报与填写,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全面负责。在各学院(部)审核基础上,人事处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请各学院(部)于9月4日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对跨学院申报相应学科评议组的申报人员,继续实行学科评议组受理制度。申报人员根据本人实际从事专业情况,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师跨学院申报学科评议组预审表》(人事处网站下载),由所在部门同意后,经相应学科评议组所在学院审查,提出受理意见,在9月10日前报人事处审核。 三、经与计财处商量,在9月13日至9月19日这段时间收取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用。评审费和专家推荐费由各部门汇总后分别交计财处和人事处。 四、2007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安排有较大调整(见附件,附件以WORD格式另存打开),具体时间以会议通知为准。请各有关部门按照所列事项,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