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03-23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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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7]15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的通知,现就做好2007年我校教师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名额
    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名。

    有意前往国内著名高校作访问学者的教师请到所在学院申报,各个学院(部)按照选派条件确定人选,于4月4号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一份及电子版报师资科。
    访问学者项目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学院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访问学者申报推荐工作,切实把访问学者项目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与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的重要机遇。


                                                     人事处
                                                   200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