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外省博士后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01-31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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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给外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后来浙工作博士后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的通知》精神,从2006年起,对于从外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后来浙工作的非在职博士后每人将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万元。
    一、申请对象
    2006年1月1日以后外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后来学校工作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请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外省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来浙江工作一次性安家补助费申请表》(附表)。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外省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来浙江工作一次性安家补助费申请表》一式2份;
    2、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进、出站证明;
    3、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
    4、入户的户籍证明。
    上述材料请在2007年2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联系电话:8832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