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次工资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6-11-24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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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 )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第四次工资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工资改革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意义
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关系到全体教职工的利益,而且与其他各项配套改革密切相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因此,做好工资改革前的准备工作是确保学校第四次工资改革顺利完成的重要工作,务请各部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按时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二、主要内容
根据国人部发[2006]56、59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7月起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本次工改工作分二步,先完成基本工资的套改,后再规范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学校将根据浙江省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由于工改后基本工资需要根据教职工的基本情况按新的工资体系进行套改,以确定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因此,在套改之前需要对教职工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填写并确认《第四次工资改革教职工基本信息核对表》,主要内容包括教职工的职称、职级、任职年限、工作时间、岗位类别等基本信息。教职工基本信息核对工作是本次工资改革重要的基础工作,将直接关系到本次工资改革的平稳和顺利进行。 
    三、时间安排
    11月23日    工资改革准备工作会议;
    11月24-30日 各部门(单位)组织教职工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12月1日     各部门(单位)统一交人事处;
    12月2-15日  人事处根据个人档案复核个人基本信息。
    四、联系方式
    学校工改办法需要根据浙江省具体实施办法下发后再制定布置,有关第四次工资改革及基本信息核对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可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地点:人事办公室(A220)
    联系电话:88320413或88320423
    联 系 人:李辉、童珊珊、王纪峰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为配合本次工资改革,同时加快推进学校人事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学校学院对教职工的共同管理和资源信息的共享,人事处开发了人事管理系统,各部门(单位)经申请可以获得授权,对本部门(单位)人员进行管理,方便各部门(单位)队伍建设工作。
    系统授权联系人:童珊珊    88320413
    系统安装人员和联系电话如下:
    朝晖校区:陆佳炜    13777802052
    屏峰校区:吴  斌    13516823733
    之江校区:潘  明    13588712340


附件:关于《第四次工资改革教职工基本信息核对表》的说明




                         人事处
                            2006年11月24日





附件:  

            关于《第四次工资改革教职工基本信息核对表》的说明

尊敬的各位老师:
    您好!
    根据国家200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第四次工资改革的准备工作,现将《第四次工资改革教职工基本信息核对表》发放到每位老师进行核对。因本表数据与本次工资改革密切相关,所以请每位老师务必认真复核,并签名确认。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联系,电话是88320413、88320423。
    一、基本信息栏目部分
    1、有关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籍贯、政治面貌等常规栏目,不作详细说明。
    2、身份证号码请务必仔细核对,用于个人社会保障相关手续的办理。
    3、一级部门分为朝晖校区、屏峰校区和之江校区3个;二级、三级部门根据属地关系再细分。各三级部门按目前分类设置,如需更改请向二级部门提出,人事处统一调整。
    4、编制类型分为事业编制、流动编制、企业编制和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人等4类。
    5、岗位类型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3种类别。
    6、岗位性质是在岗位类型基础上的分类。其中,管理岗位包含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学校机关人员、学院机关人员和直属部门管理人员(包含学校直属单位负责人,容大、产业在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图书馆办公室人员)等5类;专业技术岗位包含专任教师、政治辅导员、教学辅助人员和专职科研人员4类;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人、普通工人2类。
    7、是否兼任教师栏针对“双肩挑”的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而言,主要用于专任教师人数的统计。
    8、人员身份分为干部和工人2类。
    9、职务、职称和技术工人等级都指当前状况。今年通过职称评审的,因文件未下发,相关信息暂时不变。
    10、是否出国进修主要指是否有公派(自费)出国进修、访学等经历,但不含短期考察、访问、开会等。
    二、学习简历、工作简历部分
    1、学习简历为必填项目。学习简历指中学毕业(不含)以后的学习、进修经历,包括国内外学习、访问、进修等,其中学制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学制(学习时间)、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上的学习时间;备注栏目中请填写在职,留学基金委的高访、普访,合作研究,校际交流,博士后等说明项目;如有结业、肄业、初中毕业直接读大专的情况请注明。
    2、原人事管理数据库中工作简历与学习简历放在一起,限于时间关系,一时无法分开,所以如有重复,请指正。工作简历中如有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请注明,并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工作简历中如有出国工作经历等,也请填写清楚。
    三、职务、职称、职级变化和技工等级部分
    1、职务变化指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的变化情况,其他人员职务变化请在工作简历中体现和注明。
    2、职称和职级变化请注意核对时间、名称和单位等情况。
    四、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如有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援藏援疆(按规定已经高定工资者)、有突出贡献专家(有高定过工资档次的情况)以及西藏、青海内调人员享受浮动工资转固定工资等4种情况请在最后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注明。
    2、若为转业干部,请在最后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注明转业时职务及转业时间。
    3、本表中有关时间为便于计算,原则上都以当月1日为基准时间。
    4、为方便联系,请填写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有关信息。
    5、本表中的信息,若有误,请将正确信息填入本表,人事处核实后将会予以修改。
    6、认真逐一核对本表的所有项目的信息无误后,请签名确认。
最后,由于教职工信息化工作正在建设之中,提请教职工核对的数据存在较多不准确等情况,请大家理解,我们希望通过本次信息核对,不仅顺利完成工改工作,也加快推进学校人事管理信息化工作。再次衷心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人事处
                                               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