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前瞻性与计划性,全面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建设一支与教学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一流的师资队伍,请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学院的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十一五”时期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在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时,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主线,以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师资队伍的编制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科结构和学缘结构。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准确定位、认真研究、科学论证、讲究实效,所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要清晰,措施和办法要具有可操作性。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与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相结合,为建设一批高水平重点学科和新兴学科提供人才支撑;要与团队建设相结合,全面落实学校“1212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凝练研究方向,促进学科交叉,形成阵容强大、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学科梯队和科技创新团队;要与专业建设相结合,根据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配备师资队伍。 二、各学院(部)“十一五”时期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应在总结学院“十五”师资队伍目标及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十一五”总体发展目标对本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进行具体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1.现状分析; “十五”期间师资队伍发展回顾,现状分析(包括职称、学历、年龄、学缘及学科结构等情况),存在问题分析; 2.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及思路; 根据学科建设现状及目标、师生比等因素制定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并按年度确定年度具体目标。 3.主要举措。 四、各学院(部)制定的“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今后将作为引进教师及进行师资培养的落实与考核依据。 五、各学院(部)须于12月15日前完成本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工作,并将电子稿与打印稿(一份)报学校人事处师资办(子良楼A218室,联系电话:88320543,E-mail:szk@zjut.edu.cn)。 人 事 处 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