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06]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06年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重点资助推荐对象为2002年以来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培养人员,一般应在第一层次培养人员中推选,特别优秀的第二层次培养人员也可作为推荐对象。“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以及获得过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申报对象。 二、推荐条件 重点资助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有能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序列或在某个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进展的较大发展潜力。 (三)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后,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作为主要成员在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和国家级重要工程项目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基金项目资助者。 (四)目前正在进行(或已进入程序将进行)可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并能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课题)和国家级重要工程项目的实际主要负责人。 三、重点资助名额及资助额度 2006年全省共评选重点资助培养人员25名,每人资助10万元。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有关学院向校人事处报送推荐重点资助人选时,必须同时报送下列材料: (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1, A3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szk@zjut.edu.cn); (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5份(附件2, A4纸打印,《申报表》中须附2名正高级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 (三)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与登记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四)被推荐人选情况电子文件(*.mdb)1份,统一使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附件3)。 上述材料经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 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的推荐中,按推荐条件组织申报,确保我校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3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 人事处 2003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