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5月20日举行,现就本年度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高中毕业。 报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初两个级别,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面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自行到浙江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领取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并贴上照片,同时,交同版二寸照片和一寸照片各一张,用于合格证书的发放。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替代原件进行审查,并缴纳每门40元的考务费。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0日。 人事处 200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