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各有关部门: 2005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推荐工作将于近期进行,请各有关部门在10月20日前按以下要求将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一、申报人和所在部门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05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浙工大人[2005]7号)文件中附件2规定的材料填写和上报要求准备材料。 二、报送材料: 1、《高等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综合考核表》一份; 2、个人工作总结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各二份; 3、证明材料:各类证书复印件(外语证书报原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论文论著原件、科研项目材料等。 人事处 2005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