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高校特聘教授和高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重点资助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05〕167号)精神,为做好省高校特聘教授和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重点资助人员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2002年度受聘的省高校特聘教授; 2、2003年度入选的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重点资助人员。 二、考核期限 1、省高校特聘教授:2002年―2005年7月; 2、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重点资助人员:2003年7月―2005年7月。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为入选以来执行合同和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四、考核程序 1、省高校特聘教授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考核登记表》(附后),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重点资助人员考核登记表》(附后)。 2、所属学院审核被考核人员填报内容,并提出考核意见。 3、学校研究并签署考核意见; 4、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入选人员进行评审。对在入选期间没有取得新业绩或没有达到预期要求的入选人员,将予以调整;对考核优秀人员将继续予以资助。 五、材料及时间要求 《考核登记表》及考核期内相关获奖证书及论文、论著等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于2005年9月4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8320543。 由于正值暑期,请有关学院务必通知有关教师,认真做好考核材料的填写和审核工作。 浙江工业大学人事处 200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