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果已发文公布,本年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可于近日到所在部门办理制做任职资格证书的相应手续。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需填写基本信息,交一寸正面免冠照一张。照片背面请写明部门、姓名。 此前已办理过任职资格证书人员,需要重新制做证书的,须持申请报告及登报声明,方可办理补证手续。 各部门上报名册时,将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分开填写,有关专业、评委会名称及评定时间等栏目应填写清楚。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教师办理,在4月15日前将人员名册(花名册附电子稿)、照片交人事处,由我处统一办理。联系电话:88320543。 人 事 处 2005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