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跟踪管理,发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在培养年轻学术带头人中的重要作用,促进151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循环,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4年度“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这次考核的范围与对象为:2002年度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和重点资助培养人员。上述人员中,在国外留学、进修的不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与要求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等,特别是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及科研计划的完成情况。 基本要求是: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达到领先水平。 三、考核方式 列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需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重点资助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由所在学院填写考核意见,经学校审核盖章后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 其他培养人员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由所在学院根据考核要求,提出考核意见后报学校。 考核工作结束后,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在培养期间没有作出新的突出业绩和成果、工作表现一般和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培养人员,将及时予以调整。 请有关学院于2005年4月6日以前将考核登记表报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重点资助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 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 人 事 处 200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