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学校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结算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4-11-02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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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杭社险(2004)27号文件:关于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2003年度养老保险费年终结算和2004年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我校合同制工人结算如下:
    1.  03年度(2003.4--2004.3)退回每人12(1*12)元;
    2.  04年4月起每人每月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从125元调整为134元,故需在2004年11月工资中补扣养老金(2004.04~2004.10)63元。
    以上两项合计共补扣养老金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