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我省教育系统留学工作的开展,给留学回国人员进行科研启动工作创造基本条件,浙江省留学回国基金会向部分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一、申请对象:从2004年4月至2004年9月期间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二、资助条件:申请者应是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具有较成熟的科研 项目计划,出国时间三个月(含)以上;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填写《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费申请表》,表格一式二份于10月26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浙江工业大学人事处 200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