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04]115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及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04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有利于提高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有利于造就一支与国内知名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一流师资队伍;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评聘原则; 3.积极探索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逐步建立与学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学科建设中的导向作用。 二、任职基本条件 2004年度任职基本条件仍按国家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和《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程序和聘任条件的暂行规定(试行)》(浙工大人(1997)12号)执行。具体说明如下: 1.评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应满足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的合格学历。 1980年以前大学普通班毕业以及1980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的教师评聘中级及以上职务,应进修四门以上(含四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40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必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对音乐、体育、美术、思政等专业教师可适当放宽。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工大发2003[44号]),从2006年开始,45周岁以下人员晋升教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晋升讲师和副教授应具有硕士学位。 2.1971年及以后毕业的教师和1998年及以后新上岗的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岗位培训的合格成绩作为初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3.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除幼教系列外),应通过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4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职务,还须通过全国或浙江省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4.申报人在申报时间所属学年出现教学事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以及无故未参加上一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当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5.对长期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或在农业第一线蹲点扶贫,任现职以来多次主讲专业课1门以上,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教师,在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计算机可不作要求,并适当降低论文、科研等要求。 6.凡在高校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兼任马克思主义理论、形势与政策、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课程教学的现任党务干部、共青团干部、学生管理部门干部及学生辅导员,可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专职从事“两课”教学的教师晋升职务从今年起纳入哲学政治组评审。 三、为加大吸引国外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对从国外引进的学科建设与教学科研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中未取得与高校相对应的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资历、工作年限等条件的限制,根据其实际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留学满一年以上者,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于考核。 四、各学院(部)必须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团结协作精神、敬业精神以及在教书育人方面的业绩严格考核把关。倡导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克服学术上的急功近利和浮躁作风,抵制学术腐败和弄虚作假行为。 五、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各学院(部)对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推荐排序时,必须充分考虑申报人的教学态度及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成果、教学获奖与科研成果、科研获奖一视同仁,都作为评聘教师职务的主要依据。 六、关于转岗评审 1.因人才流动或岗位聘任转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转岗一年后应及时申请转评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转评一年后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评时外语必须达到人事厅规定的级次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前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累加。如在一年内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经现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原单位评审。 2.为加强专任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职务系列管理,非教师职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转到教师岗位应办理转岗(转编)审批手续,并在转岗一年后及时转评教师职务。目前已在教师岗位上工作的以及学校作为教师引进的非高校教师职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申请转评教师职务。 3.合并到学校的中专职务系列教师应按现工作岗位转评高校职务系列。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工大发2003[44号])精神,2006年开始,仍未转评人员原则上应调离高校教学岗位。 4.在2005年底前做好现有政工师系列人员的认定工作,其外语、计算机认可原有水平,论文论著、学历、岗位培训等要求与需转评的职务要求一致。 七、关于破格申报 ㈠ 对教学科研成绩特别突出,并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可予以破格申报。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符合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的破格晋升条件,近三年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一般情况下,不搞越级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晋升,任职年限破格不超过一年。 ㈡ 为鼓励具有硕士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促进青年骨干教师成长,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青年教师允许破格申请晋升讲师职务: 1.取得硕士学位后聘任高校初级职务二年(以前参加过工作的,聘任初级职务一年); 2.担任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主讲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3.本职工作成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⑴ 在核心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二篇以上(含二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 ⑵ 承担一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一项以上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 ⑶ 教书育人等工作业绩特别显著。 ㈢ 对于以考代评的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报名条件报名。取得资格后,按照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进行聘任,一般不进行破格聘任。 八、关于评聘程序和材料要求 1.申报副高职人员应在学院范围内作述职报告;申报正高职人员应在学校范围内作述职报告,并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结果不公布,仅作为学校高评委评审的参考。 2. 规范教师跨学院申报相应学科评议组程序,建立学科评议组受理机制。申报人员根据实际从事专业情况,经所在部门同意,可跨学院申报相应学科评议组。经相应学科评议组所在学院审查,提出受理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核,同意受理人员可参加相应学科评议组评审。 3. 报送材料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正式上报评委会评审的《职务评审综合考核表》用A3纸打印。2004年任现职年限截止到2004年底,晋职材料(论文、著作、获奖成果等)的统计截止时间为学校高评委召开之日,参加浙江省高校教师高评委人员的晋职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4.申请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作出承诺。若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严肃处理。 5.继续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广大教师监督。2004年起学校人事处不再对申报高职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全面复核,由各学院负责对申请人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审查,人事处负责对各学院推荐人员的资格审核,并对学院审核的业绩材料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差错,学院应及时予以纠正,如发现严重失职行为,学校将对责任人进行校内通报批评。 6. 申报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务需提交2篇(部、项)代表性论文(著)或科研成果送校外同行专家鉴定,同时附一份《职务评审综合考核表》供鉴定专家参考。申报正高级送3位同行专家,申报副高级送2位同行专家,破格人员须增加一名专家鉴定。送审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专家鉴定费和会议评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专家鉴定费:申报高级职务 120元 * 送审专家人数 评 审 费:申报高级职务 280元 申报中级职务 180元 申报初级职务 100元(不含初定人员) 增刊论文不得送审,转评以后晋升高一级职务或高级职务转评送审论文必须有一篇(部)是任现职务以来发表的。 7. 2004年公共体育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将通过量化考核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细则按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九、时间安排 见附件1。 十、其它未及事宜,按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1.评审时间安排 2.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及材料填写上报的说明 3.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定职)申请汇总表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考核表 5.高等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综合考核表 6.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7.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 8.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