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解学校教职工通过各种渠道申报获得的省级以上(含)各类荣誉称号、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含学科带头人)以及政府特殊津贴等奖项,特别是近几年学校引进教师在原单位获得上述各类奖项及人才基金的情况,及时补充人事处网站“人才专栏”信息,请各部门仔细了解本部门教师的获奖情况,通知有关教师填写以下表格中的有关信息(在“人才专栏”上已有信息的教师不必再填写),于5月30日前将表格及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在以后的工作中,若有类似信息,请各部门或教师及时告知人事处。 人 事 处 2004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