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厅、信息产业厅浙人专[2004]55号文件和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200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软考办[2003]12号)精神,2004年起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调整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为了做好2004年上半年的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专业范围,并每年举行两次,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04年5月23。 二、考试专业类别与级别。计算机软件专业程序员(原程序员、初级程序员)、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计算机网络专业网络工程师(原网络设计师)。 三、考试内容。 程序员(原程序员、初级程序员)级:上午9:00―11:30(基础知识),下午2:00―4:30(应用技术); 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级:上午9:00―11:30(基础知识),下午2:00―4:30(应用知识); 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级: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下午①1:30―3:00(案例分析) ,下午②3:20―5:20(论文); 网络工程师(原网络设计师)级:上午9:00―11:30(基础知识),下午2:00―4:30(应用技术)。 上午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与往年相同。 四、考试报名时间与方法。全省报名时间为2004年3月1~15日。报考人员须填写《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登记表》(表式附后),个人直接到各市报名点或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和报名考务费,考试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01]189号规定,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级每人150元,其它各级每人100元。 五、考场设置。全省各市政府所在地均设考点,考生凭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准考证由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统一制发。 六、考试大纲和辅导资料。2004年上半年考试使用2003年相应考试级别的大纲和教材,需要考试大纲和相应辅导教材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预订。 省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办公室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新5号(省行政中心四号楼大院内)省计算机技术研究所105房间,邮编:310006, 联系电话:0571―85118167,传真:0571―85153674。 附件:(以书面形式发到各个学院、各有关单位) 1、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登记表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 5、2004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资料征定单 人 事 处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