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0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教外[2003]214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国进修是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的一条重要途径,各部门应从实施人才战略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该项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把选派文件和简章内容传达到各位教师,并鼓励符合申请条件者积极参与竞争,力争给中青年教师创造更多的出国留学机会,努力使我校出国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后学校将各学院具有出国经历的教师数量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考核内容。 二、已申报2003年度学校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学校出资)的教师,学校鼓励其申报此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学校将予以重点推荐。各部门在组织选派推荐工作时,要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注重推荐在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特别是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骨干,每个部门至少推荐一名以上候选人,被推荐者按国家公派要求准备材料,部门上报材料时须附被推荐者的名单汇总及所属学科。学校为鼓励教师申报,将为每一位申报者支付50%的评审费。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除一般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外,国家留学基金委还有众多互换奖学金项目或其他奖学金项目,学校鼓励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条件的中青年教师申报。具体项目请查阅附件四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中的《欢迎申报2004年国家留学基金(NEW)》栏里的《200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一节。 四、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未参加WSK外语水平考试、但获得所在单位重点推荐的人员也可申报,如被录取必须再通过WSK考试或取得教育部有关培训合格证后派出。 五、需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教师,请详细浏览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或参阅通知附件,查阅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及详细事宜。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下载,表格的填写和材料的准备均须按要求整理上报。 六、2月16日起,人事处每天提供咨询及受理,联系人:林敏喜、周国君,联系电话:88320543;省教育厅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办公室咨询电话:87952610。 七、人事处受理截止时间为2月27日,申报材料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5份,装订顺序参阅《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请各部门按时上交有关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人民币250元/人,另外50%由学校支付)。 附件(附件以书面形式发到各个学院,具体内容也可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1.200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 3.研究生选派办法 4.200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面上申请项目指南 5.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6.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人 事 处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