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关于03年度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3-11-14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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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加大我校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支与教学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一流的师资队伍,根据学校2001-2010年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学校从2002年开始设立对外学术交流基金,每年选派1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进修、访问或合作研究。现就2003年度有关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后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贡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在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三)、外语标准(符合其中一条):
    ① 达到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出国标准;
    ② 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年以上者(附有效证明);                     
    ③ 外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④ 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培训,成绩合格。
  (四)、选派人员出国拟进修内容必须符合所在学科发展方向,并有明确的出国进修计划。
    二、选派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由个人申请并填写《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申报表》(需A4打印,样表附后,或从人事处网站最新通知栏下载),上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员推荐排序后,上报校人事处(截止时间:12月1日)。学校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需要,结合个人工作业绩和贡献,择优选拔。入选人员外语水平未达到外派标准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培训,待培训合格后派出。出国进修渠道由学校指定或自行联系,自行联系者的接收单位必须是国外著名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导师须为拟进修学科的著名教授,出国进修期限一般为6个月。
    三、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术活动补贴费等,均由学校资助,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外语培训
为保证外派计划的顺利进行,学校为外语未达到标准①、②、③的入选教师开设外语培训班,为了保证培训效果,采取先通过先派出原则,如参加培训人员2年内未通过外语考试,则取消其派出资格,若外语合格人数多于外派指标,未派出的合格者列入下一年派出计划。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经学校对外学术交流基金派出的进修人员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出国进修协议书》,明确承诺履行按期回校服务义务,学校对派出人员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保证金制度的执行办法。派出人员如违约,其本人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偿还相应的出国进修费用。派出人员在出国进修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校公派出国有关规定执行。
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出国进修,是学校加大现有人才的开发培养力度的需要,更是加快把学校建成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重要举措。希各学院务必从战略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结合学院学科发展需要,有计划、有重点的选派人员,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联系人:林敏喜
     电  话:88320543
     
     附《浙江工业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申请表》
    
     
                                                       人 事 处     
                                                 二OO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