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省教育系统留学回国工作开展,给留学回国人员开展科研启动工作创造基本条件,浙江省留学基金会向部分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一、资助对象:02年10月以后回国的留学人员。 二、资助条件:申请者应是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业务骨干,具有较成熟的科研项目计划,在境外留学为三个月以上。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费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请于相关下载处点击下载),表格报送学校人事处,申报截止时间3月28日。 人事处联系人:林敏喜 联系电话:88320413 人 事 处 二OO三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