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大2003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力度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3-02-15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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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0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教外[2002]366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积极联系和磋商,2003年度学校将加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力度,力争给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创造更多的留学机会,开创我校出国留学工作新局面。为此,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张贴选拔简章,把选派文件和简章内容传达到各位教师,积极鼓励符合申请条件者参与竞争。
    二、今年学校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学校出资)的选派工作将纳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派工作中进行。选派对象为45周岁以下的、特别是在具有博士学位的、并在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每个部门推荐一名以上候选人,被推荐者按国家公派要求准备材料,部门上报材料时须附被推荐者的排序名单及所属学科。其他未纳入部门重点推荐的申报人员实行个人申请,请各部门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认真做好校派重点推荐对象与一般面上申请的组织工作。
     四、200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曾对申请者外语方面的要求做了适当的调整,允许未参加WSK外语水平考试,但获得所在单位重点推荐的人员申报,入选派出资格后再进行外语培训,通过WSK考试或取得教育部有关培训合格证后方可派出,今年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五、除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外,基金委还有众多互换奖学金项目或其他奖学金项目,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对专业、语言、年龄等条件可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中的《200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里面的《200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六、需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教师,请详细浏览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有关注意事项及详细事宜,或参阅通知附件(已发到各个学院)。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下载,表格的填写和材料的准备均须按要求整理上报。
    七、人事处于2月15日起,每天提供咨询及受理,联系电话:8320413;省教育厅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办公室咨询电话:87952610。
    八、人事处受理工作截止时间为2月27日,请各部门按时将有关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人民币500元/人)。
    
   附件(以书面形式发到各个学院):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金秘出[2002]3380号通知
   2.200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3.2003年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4.200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5.2003年国家留学基  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