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部门(单位):
学校2025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对象及相应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申请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1.已获得硕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已获得学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一年见习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相关规定
1.上述试用期(见习期)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 初定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经济、会计、卫生等系列,以及国家所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应先参加规定的资格考试,取得有效合格证书,合格时间晚于试用期(见习期)结束时间,则按合格时间确定初定时间。
三、相关程序
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由所在单位党支部以书面形式提供综合考核鉴定意见,一并报党政办公室审定。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请所在单位统一到党政办公室412领取。
2.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考代评”卫生等系列须附上相关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转聘)申请汇总表》纸质稿(签字、盖章)及电子稿各一份。
4.请各单位在2026年1月19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稿报党政办公室412,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drl@zjut.edu.cn。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8320100
五、其他事宜请详见学校网站通知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转聘)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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