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下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年初集团与各部门(单位)签订的《2025年容大后勤集团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相关要求,现对各部门(单位)2025年度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总结本年度综治工作,并根据《责任书》中的年度考核标准,开展自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集团下属各部门(单位)。
二、考评内容和时间
考核内容:各责任单位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
申报时间:各部门(单位)的总结推优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12月15日。
三、考核程序
(一)总结推优
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综治责任书内容进行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并根据评优条件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
1.达标条件
参与考核的责任部门(单位)年度综合分值须满足达标条件,当年未发生达标一票否决事件。
2.先进单位的条件
参与评先的责任部门(单位)年度综合分值须达到评优标准,当年未发生评优一票否决事件,且符合下列条件: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到位;
宣传教育主动,防范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明显;
本单位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3.先进个人的条件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集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在师生员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发现或化解本部门(单位)重大安全隐患的;
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
4.推荐名额
先进单位自荐不设名额限制。先进个人推荐设置名额,其中饮食服务中心4名,物业服务中心3名,公寓服务中心2名,其他部门(单位)各1名。
(二)考核
1.信息监控部负责收集、汇总各责任部门(单位)递交的总结评优材料交综治领导小组成员网上传阅。
2.召开综治考评会议,主要内容有:
信息监控部汇报各部门(单位)平安建设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评优申报情况;
酝酿讨论;
无记名投票产生年度平安建设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确定合格、不合格单位;
得票数前三位推荐至学校作为校级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候选人。
3.集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通报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奖励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容大后勤集团平安校园综合治理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大容〔2018〕21号)中制定的标准进行奖励。
五、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回顾本部门(单位)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更好地推动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稳定安全的环境迎接新年度的到来。
(三)各部门(单位)按通知要求于12月15日前将总结(模板见附件1)、考核计分表(另发)、自评先进表格(见附件2、3)书面材料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信息监控部。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rdjk@zjut.edu.cn。
联系人:胡岚岚;联系电话:88320269。
附件一:2025年度XX部门(单位)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总结报告.docx
附件二:2025年度容大后勤集团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自荐表.docx
附件三:2025年度容大后勤集团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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