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人员,用工部门为经贸管理学院,具体情况见下表,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应聘邮箱、电话 |
1 | 经贸学院国际合作与培训副主任 | B2 | 1.负责开拓与维护学院海外合作院校与相关事务工作; 2.负责制作学院国际宣传与交流资料、国际事务新闻信息、国际化建设相关文字报告与数据信息整理工作; 3.协助学生国际交流、国际课程开发等项目的事务工作; 4.协助与协调国际排名与认证事务工作; 5.协助与协调国际科研与师资合作事务工作; 6.协助学院国际化业务相关内部行政工作和学院主管领导分配的其它国际化相关行政工作。 | 1.拥有卓越的国际视野、良好职业素养和个人道德与专业性; 2.英语听写说能力卓越、拥有海外学习经历(著名院校经管类硕士学位优先考虑); 3.拥有责任心与追求卓越的性格;工作严谨高效; 4.熟悉计算机操作,特别是数据库整理软件、国际社交媒体软件使用、国际化高水平PPT制作; 5.能够适应周末与日常加班工作。 |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90278, 应聘邮箱:fujian2001@zjut.edu.cn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请至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2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见表1:
表1:B2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 专科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 2600 | 3300 | 4000 | 5000 |
年贡津贴 |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 |||
绩效考核奖 | B2类岗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确定并自行绩效奖励的发放金额。 | |||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