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是优秀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实施办法》(附件1)及我院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就本学期推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优条件
参考《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推优计划

三、推优程序
1.10月10日(周五)前,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即支部团员大会)开展“推优”工作,并提前三天请示基层团委,由基层团委向基层党组织报告后,基层党组织委派支部委员对“推优”大会进行指导。
大会实到支部团员数必须超过支部团员总人数的2/3,原则上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如果团支部书记本人参加本次“推优”或因故无法参加的,可由其他团支部委员主持。支部委员列席参加大会。候选人在大会上围绕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工作、志愿服务和生活情况等方面进行个人陈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并由到会团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到会团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候选人票数超过到会团员半数以上者,为有效,根据“推优”名额,按得票数高低,确定“推优”名单。“推优”情况和结果由团支书填写《团支部“推优”大会记录表》(附件3)。
2.10月12日(周日)前,各团支部填写《共青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附件4);各班级团支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征求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所在班级、寝室及有关组织成员的意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5)。
3.10月13日(周一)前,各班级团支书对推优材料进行初审汇总至团支部,以团支部为单位报学院团委审核。
4.10月14日(周二)前,学院团委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反馈给研究生党支部。
5.10月17日(周五)前,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2/3。支部大会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和民主评议意见进行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6.10月21日(周二)前,支部委员会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学院党委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党支部领取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附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