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类别 | 拟招生人数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硕士 | 2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全日制 | 硕士 | 1 |
我院推免接收人数可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学院拟招生人数等进行微调。
三、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地点
第一批复试时间为9月24日,具体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收到的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3、工作规范
(1)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学院根据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负责组织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等工作。
(2)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 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 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申请条件与接收专业
申请条件、接收专业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执行。
5、资格审查
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6、申请程序
(1)注册
9月18日起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注册。
(2)报名
9月22日-10月16日(具体报名时间以学院官方通知或公布信息为准)申请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9月23日-10月18日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等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9月25日-10月18日学院在网上对复试合格且符合待录取条件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7、复试主要形式、基本内容
(1)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形式,首先回答本专业方向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进行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三部分。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复试总分100分,其中英语占4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60%。
四、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复试成绩的排名确定。
4、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
7、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各批次的考核与评分独立进行,择优选拔。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5、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七、咨询、申诉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仁和楼314
邮编:310023
咨询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571-85290393
邮箱:serene1222@zjut.edu.cn
申述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71-85290712
邮箱:gdzj@zjut.edu.cn
八、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