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际情况,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招生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总指标 | 其中:已录取推免生人数 | 其中:统考招生人数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全日制 | 3名 | 0 | 3名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30名(其中与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联合培养3名、与浙江省舆情研究中心联合培养1名) | 1 | 29名(其中与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联合培养3名、与浙江省舆情研究中心联合培养1名) |
三、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含加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全日制 | 321 | 39 | 59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323 | 40 | 60 |
2.复试方式
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3.复试时间
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
(1)马克思主义理论:2025年4月1日(周二),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仁和楼424。上午8:00开始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试,随后进行面试。
复试环节 | 时间、地点安排 |
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试 | 8:00-9:00 |
面试 | 9:00开始 |
(2)科学技术哲学:2025年4月1日(周二),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仁和楼416。上午8:00开始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试,随后进行面试。
复试环节 | 时间、地点安排 |
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试 | 8:00-9:00 |
面试 | 9:00开始 |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仁和楼马克思主义学院(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
注: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步行进入校园。入校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第十一条(链接:http://www.yz.zjut.edu.cn/2025/0326/c4270a301160/page.htm)
4.复试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2)学院组成复试小组,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责任制。
(3)学院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4)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认真阅读《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01《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2);
02本人准考证;
03有效身份证;
04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含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历届本科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④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2023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单);本科结业生提交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05本人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06如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提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
07本人政审表(附件1);
08本人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0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
11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12本人签字的《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复试考生均须按报考学院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复试学院;
注:以上有关材料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成册,封面见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提交的材料统一由学院妥善保管,请考生及时做好材料的备份。
6.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英语听说能力面试。
(2)专业知识面试(利用专业知识分析并回答本学科问题)。
复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 20 分钟。
7.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2025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5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50%。
8.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我校同等学力考生须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请参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时须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指: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410/20241008/2293342617.html)。
9.关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且已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当复试前联系报考学院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准考证号+姓名。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410/20241008/2293342617.html。
10.联合培养选拔办法
马克思主义学院普通计划指标中,涉及我院与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联合培养3个指标、与浙江省舆情研究中心联合培养1个指标,具体联合培养方式待入学后由学院统筹安排。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方案
1.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和单科成绩均需达到A区分数线要求。
(3)调入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要求第一志愿为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调入科学技术哲学专业要求第一志愿为010108科学技术哲学。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调剂)。
2.调剂复试差额比例
按照调剂专业缺额总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小数位进1,有同分考生情况时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于4月8日开通,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按要求填报正式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且超出拟录取名额的情况,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者;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且复试成绩同分的情况,优先录取复试专业知识能力考察高者;若上述情况仍无法区分,则根据复试录像组织复试教师重新打分直至区分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4.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拟录取的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我校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由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71-85290767
邮箱:yangys@zjut.edu.cn
七、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28日
附件:2025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政审表(填写内容均须手写).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