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科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实施细则(修订)

作者:发布时间:2024-09-24浏览次数:10

第一条 为鼓励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学内容、创新课程教学模式、强化教学规范、高质量推进课程思政,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促进一流课程建设,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优课优酬奖励是面向全校承担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学历留学生)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设立的课程教学奖励。

第三条 本科“优课优酬”奖励遴选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实施细则与遴选工作程序接受广大师生监督与意见反馈。所有全日制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中开设的课程(不含毕业设计毕业实习、分散开展的实践环节、体质健康训练课程)均可参评。

(二)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原则。确保课程思政进计划、进大纲、进教材、进课堂,并在相关教学文档和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中有充分体现,课程育人效果好

(三)坚持有利于课堂教学创新原则。学院按照一定比例直接推荐明确实施重点课堂教学改革的课程教学班、院级公开示范课和教学比赛获奖课程。优先鼓励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等课程改革项目的课程参评。

(四)坚持教学效果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评价由教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过程管理、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学生评课、同行评议等组成。在同等条件下,向大类基础核心、通识核心和专业核心课程倾斜。 

第四条 本科“优课优酬”奖励遴选的基本要求:

(一)教师师德高尚,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主讲教师当学期主讲一门及以上本科课程,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无教学事故及学术不端等行为。

(二)课程教学内容满足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两性一度)要求,体现课程思政教育;考试或考查内容应与课程目标一致,有较好的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

(三)教学文档齐全完备。理论课程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文档包含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设计、课件、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及试卷或实验报告批改情况等;集中开展的本科实践环节教学文档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践指导记录、实践报告批改等。

(四)落实考教分离。同一课程编号的两名主讲教师及以上授课本科课程(实践类课程除外)要求实施考教分离。

(五)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秀。课程应按照基本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并获得优秀其中学生评课占比原则上不超过50%,同行评议须通过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评议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教学质量被列入学校红色预警课程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推荐“优课优酬”奖励。

第五条 本科优课优酬奖励采取学院遴选和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学期遴选一次。学校成立本科优课优酬奖励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校工作小组)。学院成立本科优课优酬奖励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院推荐工作,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价。“优课优酬”实施细则,提交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 本科“优课优酬”奖励的遴选程序:

(一)启动申报。学校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本科“优课优酬”奖可推荐门次计算办法确定学院每学期可推荐的名额。每学期学校教学示范课、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学评课在学院前25%的教学班以及联考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课程教学班,直接纳入当学期本科优课优酬奖励,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二)学院推荐。推荐分为两类进行:

1.直接推荐。推荐范围包括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院级公开示范课程(有课例讨论)、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依托课程、校级及以上教学比赛获奖依托课程、教改论文依托课程(论文须正式刊发)、校级及以上官媒刊登的课程改革报道、学校学评课位于学院前列以及其他在教学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课程中进行遴选,时间为自上一轮直接认定期限以来的相关成果及表现。推荐比例不超过学校划定可推荐门次的30%推荐评定方式采取教师自主申报与教研室举荐相结合,经由学院工作小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教师无需申报)备案

2.审核推荐。每学期初由教师在指定网站完成自主申报(无需上传教学文档)。每学期末由教师在指定网站上传教学文档。次学期开学后第5周之前,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划定的本科优课优酬奖门次(扣除直接推荐门次)进行遴选,并按照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并公示后向学校排序推荐。

学院“优课优酬”奖励的综合评价按以下公式计算(百分制),细则参照附件1

综合评价总分=教学管理评价×15%+教学工作量评价×25%+学生评课×30%+专家评价×30%

)学校审核。学校工作小组组织专家,通过调阅教学文档和课堂实录视频,并结合随堂听课情况,对学院审核推荐的课程进行抽查审核,最终确定本科优课优酬奖励名单。

)申诉与复核。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受理教师申诉并复核,形成相应处理意见;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工作小组。

第七条 本科“优课优酬”的奖励办法

对于获得本科优课优酬奖励的教师,学校核发奖励性课酬。获得本科优课优酬奖励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一流本科课程等方面优先考虑。

学校本科优课优酬奖励组织工作和评选结果作为年度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专业建设与评估、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第八条 学院每年对本院“优课优酬”奖励在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激励作用和成效进行评估分析并持续改进,不断强化“优课优酬”奖励的积极引导作用。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原《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实施细则(修订)同时废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4

 

 

 


附则1:“优课优酬”综合评价细则

评价构成

权重(%

评价主体

评价细则

教学管理评价

15

学院工作小组

教学管理评价满分为15分。主要以教学文档(包含教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内容,以及课程质量考核分析表、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等,作为考评依据,酌情打分。

教学工作量评价

25

学院工作小组

教学工作量评价满分25主要依据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年度教学工作总量等数据酌情打分。

学生评课

30

学院工作小组

学生评课满分为30分。主要以学校《学生对课程学习满意度评价指标》的数据,按照“完全满意占比”排序,酌情打分。

专家评价

30

督导组、基层教学组织

专家评价满分为30分。主要以课堂管理、课堂教学效果、课程教学改革等作为考评依据,由督导组、教研室主任通过听课、调研,酌情打分,最终将评价结果至学院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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