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总结及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9-19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综合测评工作,确保后续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及测评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级、2023级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各研究生认真对照《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23年修订版)》,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评定汇总表》,字迹端正,书写清晰,除署名外的内容建议打印以便识别,署名必须本人签字;

2、各研究生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年考核表》,字迹端正,书写清晰,该表最终将存入档案,签字处必须手写;

3、《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年考核表》中导师评价部分需由导师根据学生个人总结、奖惩情况、社会工作情况、学术科研情况填写,并进行等级评价,若无导师评价学院将默认导师评价结果为“合格”。

三、具体操作安排

1、请各研究生于2024年9月25日(周三)16:00前,将材料提交给年级团总支,由团总支以学号为顺序整理后送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仁和312)老师处;团总支将班级同学信息汇总,填入《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评定汇总表》,发送至mkszyxx@zjut.edu.cn。

2、电子版材料:每人一个压缩包(以“学号+姓名+班级”命名),包括《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相关加减分项目必须附加证明材料,按表中出现的顺序与表格一一对应,如无证明材料则视作无效)《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评定汇总表》,及pdf版证明材料(以“学号+姓名+证明材料”命名)。

纸质版材料:每人一个文件袋(贴上“学号+姓名+班级”的标签),包括《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年考核表》及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按顺序理好)。

3、逾期不交者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基本分计算。

四、其它说明

1、上述表格请各同学自行打印填写,综合测评为奖学金评定、毕业综合鉴定等重要依据,各同学务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做好学年总结及综合测评工作,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时间截止后不接受补交,以免耽误后续奖学金评比、荣誉称号评比工作。

2、所有表格将由学院存档或存入学生档案,请务必诚实守信,杜绝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

3、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20239月1日至20248月31日内为准。

4、学年总结及综合测评工作全部结束后,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等工作另行通知。

5、如有其它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如有疑问,请与学院研究生责任辅导员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90892;邮箱:mkszyxx@zjut.edu.cn。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zip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

2024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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