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10


为做好2024年6月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术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及以后研究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特别注意:全体在读研究生(包括2021级及以前)也可以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规定》(浙工大〔2022〕20号)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创新成果要求。

 

二、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三、研究生学位申请

(一)学位论文送审

1.2024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请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参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4月3-4月9前,填写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各学院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普查情况统计表》,供研究生院抽查

2.申请2024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请于4月10日8:00-4月14日17:00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直接登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fw.zjut.edu.cn/),用“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

2)点击“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进行申请;

3)核对“学生信息”栏内容(若导师信息等有误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填写“学位论文信息”栏各项内容,并在“附件信息”栏上传学位论文。

4)点击“提交”即完成申请(若未完成填报,可先点击“保存”,完成后再“提交”)。

3.学位论文评阅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1)评阅意见均为“B”及以上,可以进入答辩程序。

2)有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且其余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才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D”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4.研究生在“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里面可以查看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位申请全进程和结果。

系统录入科研成果

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38-5月13日研究生需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位管理”-“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填报符合要求的相关学术成果

)论文归档和学位数据上报

5月27日-6月21日前研究生需将归档学位论文在“论文归档”栏上传、学位数据在“学位数据上报”栏完成上报。

请先归档再上报学位数据!!!

1.归档要经过导师审核和学院审核;

2.归档默认上传的是论文的pdf版本(原创性声明页必须签字确认),附件必须上传的是论文的word版本

3.归档论文的论文中英文题目、论文选题来源和类型务必确保准确,会同步到学位数据上报系统,这类信息如果在上报信息时发现有误,须退回到归档论文页面进行修改,确保归档信息与上报信息保持一致!

4.需暂缓公开学位论文的务必在归档页面勾选,暂缓公开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四、导师审核

在研究生提交申请后,导师需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学位管理”模块进行相应审核。

(一)研究生学位申请环节

1.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对同意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导师需在2024年4月14日前在“学位管理”--“学位申请”点击审核通过,即同意该研究生本次的学位申请以及学位论文的提交。若论文需要修改,请点击操作列“审核”按钮进入学位论文申请详情页面,页面最下方点击“退回”按钮,选择退回至“草稿”状态,将退回学位申请信息(包含学位论文附件);学生再次提交论文时,需由导师在“学位申请管理”界面勾选学生,并点击审核通过,即同意该研究生本次的学位申请以及学位论文的提交。

2.查看送审评阅结果。送审结果返回后,导师可在“学位管理”-“评阅管理”-“论文送审管理”查看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归档审核

对按答辩要求修改完成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学位管理”-“论文归档及学位数据上报”-“论文归档管理”点击审核通过,完成归档论文审核,同意该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归档。特别注意对学位论文题目、暂缓公开内容的审核

详见操作手册,导师具体操作手册可以进系统下载查看。

 

、其他

1.关于学位论文格式,详见附件2、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范例、书脊示例》《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09版本。

2.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通知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国家及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虽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3.研究生或教师若忘记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可点击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忘记登录密码”,用手机或邮箱找回密码。

4.“学位管理”模块相关细节可能会根据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微调,具体以实际操作手册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四年

 

 

 

 

附件1-7.zip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规定(试行)〔20222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范例、书脊示例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09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各学院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普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5:论文清单表

附件6:学位操作手册-导师v1.4.2

附件7:学位操作手册-学生v1.3.1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6月毕业研究生

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安排时间表

项目

时间

第一次查重(学院统一组织)

312

预答辩

319

第二次查重(学院统一组织)

42

研究生学位申请(含论文上传)

410-41417:00

学院审核

410-415

学校送审论文

416

学校送审周期

416-513

学院答辩安排

521日前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院材料上交

521日前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研究生学位论文归档和学位数据上报

52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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