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支部:
按照《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2024(1)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发展对象
(一)确定发展对象的条件
参照《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拟确定发展对象计划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紧扣学校党委提出的“科学规划、精耕细作、关口前移、好中选优”的具体措施,经学院党委研究,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1)学期拟确定发展对象计划名额如下:
支部名称 | 计划名额 | 备注 |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 5 | 具体视候选人情况而定 |
注:在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学院党委组织员联系。
(三)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安排
1.2023年11月9日前,支委会按照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教育登记表》,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发展对象候选人名单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2.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培养联系人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3.2023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党支部举行支委会扩大会议,按要求拟确定发展对象初步名单。
4.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学院党委对拟确定的发展对象初步名单进行预审。
5.2023年11月19日,党支部对经由学院党委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填写《党员发展对象政审表》,同时对父母进行政审函调。
6.2023年11月24日前,学院党委将政治审查合格且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填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注:《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二、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安排
1.2023年11月27日,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认真、规范、严肃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交由党支部进行严格审查。
2.2023年11月30日前,党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见《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3.2023年12月6日前,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思想汇报等材料上报学院党委进行审批。学院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预备党员转正
(一)预备党员转正的条件
参考《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安排
1.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书后,结合党员标准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基本方法是: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记录表》;审阅预备期的思想汇报及转正申请书。
2.2023年12月8日前,支委会按照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条件对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3.2023年12月10日前,学院党委对经由支委会审查通过的预备党员名单进行公示,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
4.2023年12月18日前,党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见《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5.2023年12月22日前,党支部将转正申请人的转正申请书、党员个人自传、《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民主评议情况、思想汇报等材料连同已有党员档案上报学院党委进行审批。
注: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符合预备党员考察期满一年的基本要求。
四、其它说明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所需的系列表格(纸质稿)由学院党建中心组织部提供。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90892
附件:
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pdf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2023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