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将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工作通知如下,请根据要求及时递交申请表。
一、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
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总体负责,学院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等共同参与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蓝汉林
副组长:徐吉洪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易继苍、耿依娜、徐吉洪、倪 娜、蓝汉林、蔡亚文(研究生代表)、樊 靓
候补成员(以姓氏笔划为序):陈玉华、罗许成
纪检监察:俞璐曦
二、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硕士生(不包括2021级新生)
三、评选办法
学业奖学金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4〕41号)(附件1)等有关规定执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4〕61号)(附件2)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的比例,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五、评选程序
1、10月14日,学院发布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的通知。
2、10月16日晚上20:00时前,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行填写申请表(附件3),对照综合测评结果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电子稿)发送至spasao@126.com,也可交由班长统一打包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年级专业+姓名+(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逾期不候(以邮件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①校级单项奖学金申请时需注明具体申请的类别;奖学金、荣誉称号同时申请的同学需分别填表。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需在一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基础上进行,而今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时间很紧,故请同学们务必按时交表。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通过材料审核、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并公示奖学金推荐名单、校优秀研究生干部、校三好学生推荐名单。
4、10月20日,拟获奖学生将申请表打印稿(需经由导师签字)交至仁和307。学院将学生申请表收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上交学校研工部。
联系人:樊靓,联系电话:85290380。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