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总结及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213

各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综合测评工作,确保后续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总结及测评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级、2020级全体研究生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各研究生认真对照《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16年版)》,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字迹端正,书写清晰,除署名外的内容建议打印以便识别,署名必须本人签字;

2、各研究生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年考核表》,字迹端正,书写清晰,该表最终将存入档案,签字处必须手写;

3、《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年考核表》中导师评价部分需由导师根据学生个人总结、奖惩情况、社会工作情况、学术科研情况填写,并进行等级评价,若无导师评价学院将默认导师评价结果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请各研究生班长于9月30日(周四)下午15时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每个人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相关加减分项目必须附加证明材料,按表中出现的顺序与表格一并装订,如无证明材料则视作无效)、《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年考核表》,并以学号为顺序分别排好后送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仁和307)樊老师处。

逾期不交者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基本分计算。

四、其它说明

1、上述表格请各同学自行打印填写,综合测评为奖学金评定、硕博连读、毕业综合鉴定等重要依据,各同学务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做好学年总结及综合测评工作,及时上交相关材料,以免耽误后续奖学金评比、荣誉称号评比工作;所有表格将由学院存档或存入学生档案,杜绝弄虚作假。

2、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20209月1日至20218月31日内为准。综合测评中,在职研究生以非学生身份获得的荣誉、奖项、课题不予计分。

3、学年总结及综合测评工作全部结束后,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等工作另行通知。

4、《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16年版)》及系列表格请见附件。

5、如有其它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樊老师;电话:85290380;E-mail:fanliang@zjut.edu.cn。

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16年版).doc

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定工作小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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