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是优秀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实施办法》(附件1)及我院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就本学期推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优条件
参考《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实施办法》,本科生参考《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研究生参考《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推优计划
班级(团支部) | 计划名额 | 班级(团支部) | 计划名额 |
公共事业管理1701班 | ≤1 | 公共事业管理1702班 | ≤1 |
行政管理1701班 | ≤1 | 行政管理1702班 | / |
公共事业管理1801班 | / | 公共事业管理1802班 | / |
行政管理1801班 | ≤4 | 行政管理1802班 | / |
公共事业管理1901班 | ≤3 | 公共事业管理1902班 | ≤1 |
行政管理1901班 | ≤7 | 行政管理1902班 | ≤3 |
2018级公管研究生 | / | 2019级公管研究生 | ≤4 |
2018级马院研究生 | ≤1 | 2019级马院研究生 | ≤5 |
注:以上计划名额根据各团支部前期摸底结果研究确定。
三、推优程序
1.10月20日(周二)前,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即支部团员大会)开展“推优”工作,并提前三天请示基层团委,由基层团委向基层党组织报告后,基层党组织委派班级党建联系人(或支部委员)对“推优”大会进行指导。
大会实到支部团员数必须超过支部团员总人数的2/3,原则上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如果团支部书记本人参加本次“推优”或因故无法参加的,可由其他团支部委员主持。班级党建联系人(或支部委员)列席参加大会。候选人在大会上围绕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工作、志愿服务和生活情况等方面进行个人陈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并由到会团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到会团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候选人票数超过到会团员半数以上者,为有效,根据“推优”名额,按得票数高低,确定“推优”名单。“推优”情况和结果由团支书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团支部“推优”大会记录表》(附件2)。
2.10月21日(周三)前,各团支部填写《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3);各班级党建联系人(或支部委员)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征求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所在班级、寝室及有关组织成员的意见,填写《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4)。
3.10月23日(周五)前,各班级党建联系人(或支部委员)对推优材料进行初审汇总至团支部,以团支部为单位报学院团委审核。
4.10月25日(周日)前,学院团委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反馈党员之家转报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2/3。支部大会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和民主评议意见进行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10月25日,支部委员会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学院党委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党支部领取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注:推优工作中所需系列表格纸质稿由党员之家组织部提供。
学院团委联系人:刘老师:88320840;学院党委联系人:樊老师:85290380。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管学院团委
2020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