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本学年研究生资助工作的安排,现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并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的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认定程序
1.认定评议小组通过辅导员接收学生提交的《申请表》(附件1),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初步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报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
2.院(系)认定工作组负责汇总审核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出的资助对象名单,报学校核准。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核准和汇总各院系提交的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本省户籍的特殊群体(含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和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上报后将与国家资助系统联网数据进行比对。
三、认定标准
(一)特殊困难群体。主要包括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困难群体
1.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根据“实事求是”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四、学院认定工作组名单
学院成立以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学工办主任、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主要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长:沈姮
成员:欧万彬、李帮彬、倪娜、李院芳(2019级研究生代表)、徐卓瑶(2018级研究生代表)、闫雨露(2017级研究生代表)
备注:研究生代表对应负责相应年级的评议工作。
五、学院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1、11月11日上午10:00前,学生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附件2)、《国家系统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板》(附件3,其中只填A-AE列,所填内容仅暂供学院备用)。同时,将《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需本人签字)打印稿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仁和308);将《浙江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国家系统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板》电子版发至zhgx@zjut.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申请困难生认定”字样。
2、11月12日前,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请人进行评议、认定,对资助对象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3、11月13日前,学院将认定结果录入相关汇总表并报研工部审批。
六、其它说明
1、如有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件,请复印一份一并提交;杜绝弄虚作假。
2、如有疑问,请与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欧万彬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5290670。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xls
附件3:国家系统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版(所有选项都必填).xls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