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欧万彬发布时间:2018-11-01浏览次数:392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按时缴纳足额学费的研究生,将取消享受学校各类研究生奖助政策。为落实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帮扶政策,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6、2017、2018级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

1、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为特困。

2、已成功办理生源地贷款。

3、即将办理或续贷就学地贷款的研究生。

二、工作日程安排

1、11月4日前,不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的研究生,及时缴纳足额学费,否则学校将停发放其奖助学金。

2、11月5日下午2点钟之前,符合申请条件并计划申请代缴学费的研究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代缴学费申请表》(见附件,需经本人和导师签字)上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仁和308),届时由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议、认定,并将评议认定结果报送至学校党委研工部。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联系。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代缴学费申请表2018.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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