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0-13浏览次数:456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按时缴纳足额学费的研究生,将取消享受学校各类研究生奖助政策。为落实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帮扶政策,现组织开展我校2017/2018学年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5、2016、2017级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

1、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为特困。

2、已成功办理生源地贷款。

3、即将办理或续贷就学地贷款的研究生。

    2016/2017学年申请代缴、但并未按计财处要求将学业奖学金优先代缴所欠应交学费,导致不能及时扣款的学生,今年将不得申请代缴学费。

 

二、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27日前,不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的研究生,及时缴纳足额学费,否则学校将停发放其奖助学金。

210月26日前,申请代缴学费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名单汇总表》(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代缴学费申请表》(附件2),纸质稿交至仁和308,电子稿发至zfsy@zjut.edu.cn。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议、认定。

3、10月30日前,学院将各年级申请学费代缴的情况汇总至《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名单汇总表》中,并将电子稿和纸质稿(加盖公章)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代缴学费申请表》纸质稿(盖公章)交至学校。

 

    联系人:朱方思宇;电话:85290680。


附件1:20172018学年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代缴学费申请表2017.doc


 

 来源:党委研工部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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