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选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0-12浏览次数:643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44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研工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简称“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公示、申诉等工作。学院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邢乐勤

副主任:杨克勤、沈姮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凤志、朱方思宇、邢乐勤、时长江、李燕、杨克勤、余品轩(研究生)、杨菁、易继苍、蓝汉林

候补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尹峻、史斌、张文卓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方案,2017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初评推荐正式名额1人、候选名额1人。

三、申请条件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需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工作安排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申请工作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生获奖资格,追回所获得的奖金,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评审推选办法与程序

120171013日(周五)15时前:研究生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将书面打印稿(A4纸张正反面双面打印)经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后,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朱方思宇老师邮箱:zfsy@zj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姓名+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字样。

220171016日:学院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申请人需制作PPT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答辩内容要围绕国家奖学金相关条例要求,并打印6份答辩相关材料,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学院初评推荐名单。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遵循“平等、回避、公正、保密”原则,申请人导师若为评审工作组成员的,届时回避评审。

最终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排序依据:由每位评审对申请者进行推荐排序,将序号值相加,按照由小到大确定正式名额1人、候选名额1人。在序号值相加结果相同的情况下,依2016/2017学年德育分与智育加减分的平均分结果排名。

320171018日前:学院在将初评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后,报送学校党委研工部。

五、申诉程序

学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则应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反映内容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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