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3-22浏览次数:1272

各学院(部)、各位老师: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1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立项结果公布,我校共获得立项6项,其中资助课题3项,自筹经费课题3项。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完成时间

课题类别

1

Z16YD019

微商创业对杭州大学生就业择业影响的调查研究

熊永芳

2016/5/31

资助课题

2

Z16JC068

杭州市场馆中非正式科学学习的移动智能中介设计研究

许玮

2016/11/30

资助课题

3

Z16JC114

南京斛行制度改革研究(1928—1936

屈胜飞

2016/11/30

资助课题

4

M16JC025

语言规划视角下杭州旅游景点外语语言景观研究

马鸣

2016/11/30

自筹经费课题

5

M16JC036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杭州高校大学生创客团队建设研究

胡晓敏

2016/11/30

自筹经费课题

6

M16JC050

TPP的发展对中国的影响

周春

2016/11/30

自筹经费课题

一、立项说明及经费资助说明:

16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时,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为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3)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资助课题成果结题评审为优秀的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为一般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的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如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则取消立项。

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按结题评审良好、合格等次每项分别资助1万元和6000元。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6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续经费待结题评审确定等级后予以拨付。如结题评审等级评审不合格,则取消立项,并追回前期资助经费。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1万元。

二、结题要求

2016年起,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再受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除外)。2016年度常规性课题的结题条件为: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其中论文完成时限为1年(20161130日前),专著为2年(20171130日前)。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2016531日,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省、市领导批示;(2)被省、市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学刊》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本省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和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选用。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承认其为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                                                                                                 

三、立项协议书签订

各课题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请通知课题负责人到杭州社科网(网址:http://www.hzsk.com)下载《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

特别注意:

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

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

3)课题类型 填写“常规性课题”。

4)经费资助 根据课题类别,填“资助课题”或“自筹课题”。

5)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后集中报送社科院。协议书一式三份于329日前报社科院。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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