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落实学院人才培养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根据《法学院关于落实<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办法>的实施方案》(浙工大法学院〔2023〕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语言考试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1.雅思考试(学术类)总分7.0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6.0分)、托福考试总分100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20分)、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级的学生,可申请奖励全额相应考试项目的报名费用。
2.雅思考试(学术类)总分6.5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6.0分)、托福考试总分90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20分)、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2级的学生,可申请奖励50%相应考试项目的报名费用。
二、申请对象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读2021级、2022级本科生
三、评选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学院成立语言考试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名单公式如下:
组长:劳纯燕
成员:俞泱、叶笑颖、童新媚、陈捷克、程可
3.语言考试成绩应为学生在读期间取得,且此前未享受过相关奖励。学生申请奖学金金额应为符合奖励标准的当次考试报名费用。
4.在读期间,每位学生仅享有一次语言考试奖学金。若语言考试成绩达到全额奖励标准的学生此前已获得相关奖励,可申请差额奖励(差额奖励=本次相应考试项目的报名费用-此前已获得相关奖励金额)。如学生同时参加雅思、托福、日语等级考试等,且成绩均达到奖励标准,学生仅可选择一种语言考试申请。
5.健行荣誉生享受健行学院相关奖励政策,不参与此次评选。
6.申请材料内容应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工作进程安排
1.11月28日前,学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纸质版请于工作时间交至法学A楼402(屏峰)、子良C523-1(朝晖),电子版于表单https://f.wps.cn/g/MbdD1cnD/内提交(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PDF格式),材料缺失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1)申请表(附件1);
(2)考试成绩证明;
(3)考试报名费用发票或支付记录。
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5:30,逾期不予受理。
2.12月5日前,学院完成语言考试奖学金评审。
五、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学院学工办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90536。
六、未尽事宜,由学院语言考试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