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激光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024年开放基金申请通知

2024-10-21点击:17

为促进国家和浙江省高端激光制造装备工艺水平、高端激光装备研发水平的提升,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氛围,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共同研究、联合攻关,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高端激光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根据《高端激光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章程》和《高端激光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发布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指南内容

中心开放基金应紧密围绕中心重点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2024年开放基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申请书应说明符合哪个研究内容,不相关的研究项目不予资助):

1)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跨尺度激光增材制造

2)面向经济主战场的激光绿色制造技术

3)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关键装备及基础件制造

4)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生物制造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需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海内外学者,尤其鼓励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单位的优秀学者进行申报。按照规定格式实事求是填写《高端激光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已有在研开放基金不得重复申请(滚动支持的除外)。

2)申请者应于当年指南发布截止期限内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递交相应电子文档)报送本中心,申请者所在单位对申请者的能力与水平以及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承诺对申请者的时间和条件给予支持,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为加强开放及联合,负责人要求为非浙江工业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海内外学者承担,优先支持协同创新中心成员作为联合申请人;必须至少1名浙江工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人员作为参与人,参与开放基金项目研究

4)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年限为2年。研究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执行。每年须按要求向中心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如需要变更,需提前3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中心办公室同意、并得到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5)开放基金项目申请得到批准后,申请者应与高端激光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签订协议,按协议计划进行研发工作,接受中心的检查和监督。开放基金执行期间,负责人或成员应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学术活动。研究所获得的成果由中心和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共享,论文署名单位须包括高端激光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英文名称为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of High-end Laser Manufacturing Equipment (National “2011 Plan”),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至少为第二单位),无标注协同创新中心名称的成果不计入项目成果数量,对于海外研究人员,要求是联合发表的论文。项目相关成果或论文发表必须标注高端激光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资助,英文论文应标注“Funded by Open Foundation of th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of High-end Laser Manufacturing Equipment”

62024年的项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从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彭翔,电子信箱:laser2011@zjut.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机械楼C315室,邮编:310023 电话:13588743756

网址:http://www.laser2011.zjut.edu.cn/

高端激光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2024版本).doc

高端激光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024年开放基金申请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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