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1号通知-第二批)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1-06-17浏览次数:191

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第二批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要求

1、请各学科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术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及以后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各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以及《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2、请各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3、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各阶段所需材料请按时间要求提交机械楼B505办公室。逾期报送不能参加本轮评审。

二、答辩资格审查阶段

1、第二批毕业学生答辩资格网上申请已完成。

2.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a、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取得的成果要求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符合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b、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及分区证明。

②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原件拿来核对)、汇款凭证、论文全文复印件,录用通知上要求有刊物主办单位盖章(红章)或签名。录用证明及论文第一页,需有导师和学生签名

③授权发明专利或公开证明材料。

④工程项目总结报告(专硕)。

纸质稿:《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和导师签名)、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电子稿:《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

621日上午9-10,纸质稿交机械楼B505,电子稿62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995144774@qq.com

3.学术成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申请答辩

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但其学术成果未能达到规定要求,允许申请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论文评审。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其学位论文答辩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答辩申请表》,经导师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属于该类情况的博士研究生,其答辩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委员会由研究生院聘任。答辩通过后可申请毕业,但其学位授予的申请需延至学术成果达到相应要求后进行。

三、论文预盲查

在论文送审前,学院已组织对论文进行预盲审。

学院预盲审后,请各位同学根据盲审意见和格式检查意见表进行修改,在导师确认符合学位论文的要求后,方可上传学校论文评阅系统。

四、论文检测与评阅

本次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工作流程如下:

1621日上午,通过资格审查的答辩学生必须先进入《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务必仔细核对,以免影响论文的流转和评分标准的划定),待学院审核后才能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login.php)。

621日下午-622,审核通过的学生结合导师和学院预盲审意见,将修改后的论文终稿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_部分)》。上传版本为pdf格式,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2623日下午3点前,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导师_部分)》

3、导师提交论文后,研究生秘书提交图书馆进行重复度检测和匿名检测。检测指标达到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

4625日论文外送评审。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学院同时能查阅。

 学位论文评阅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学校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双盲评审制。专家评阅意见分为:A.同意答辩;B.同意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可不再送审);C.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D.未达到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各学院应充分尊重评阅专家对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提出的意见。

(1)评阅意见均为“B”及以上,可以进入答辩程序。

2)有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且其余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才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D”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5、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1月下发)执行(申请表详见附件)。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五、学位论文答辩(7月下旬)

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学院将论文评审通过名单下达到各研究所,各所分管所长和相关导师参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做好答辩组织工作。

  

机械工程学院

2021617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2021夏第2批博士填表说明).xls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2021夏第2批硕士填表说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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