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实施目标责任制(2016-2019年)的若干意见》《浙江工业大学任期目标责任制(2016-2019年)考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和相关规定,经过学校机关部门、学院(部)、校直属研究机构、机关直属单位考评会议评议,经学校考评办汇总审核,学校党委审定,现将2016年度分项评优结果公布如下:
一、年度重大突破奖
(一)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Ⅰ类科技计划项目突破
建筑工程学院
(二)ESI世界前1%学术机构的学科突破
环境学院(牵头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协同参与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协同参与学院)
生物工程学院(协同参与学院)
二、机关部门
(一)目标任务奖
优秀奖:科学技术研究院
优良奖:社会科学研究院
鼓励奖:研究生院(研工部)
(二)服务质量与精神文明奖
优秀奖:学校办公室
优良奖: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宣传部、计划财务处
鼓励奖:公共事务管理处
(三)管理效能与工作创新奖
优秀奖:党委组织部
优良奖:人事处、教务处
鼓励奖:社会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学院(部)
(一)教学工作
优秀奖:机械工程学院
优良奖:化学工程学院、经贸管理学院
鼓励奖: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生物工程学院
(二)科研工作(理工科类学院)
优秀奖:建筑工程学院
优良奖:生物工程学院
鼓励奖:化学工程学院
(三)科研工作(人文社科类学院)
优秀奖:经贸管理学院
优良奖:马克思主义学院
鼓励奖: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四)队伍建设
优秀奖:化学工程学院
优良奖:信息工程学院、环境学院
鼓励奖:机械工程学院、理学院、经贸管理学院
(五)学生工作
优秀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优良奖:化学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鼓励奖:经贸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六)精神文明建设
优秀奖:生物工程学院
优良奖:机械工程学院、经贸管理学院
鼓励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之江学院、人文学院
(七)战略管理与学科建设
优秀奖:环境学院
优良奖:机械工程学院
鼓励奖:经贸管理学院、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八)专项与特色工作
优秀奖:理学院
优良奖:国际学院
鼓励奖: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军训部
四、校直属研究机构
优秀奖: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
优良奖:激光先进制造研究院
五、机关直属单位
优秀奖:图书馆
优良奖:信息化办公室(网络中心)
鼓励奖:档案馆
另对G20专项工作予以特别表扬以下部门和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学校办公室、学工部(学生处)、团委、研工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卫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容大后勤集团、国际学院、外国语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