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提升课程项目建设质量,积极培育课程改革成果,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相关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试点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5年需结题验收的校级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试点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将严格按照立项申报通知的“建设要求”进行。验收项目均应提交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试点课程建设项目成果案例(不少于2500字,需图文并茂,将汇编成册。模板见附件2)、新的课程教学大纲(按最新的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大纲模板制订,新的课程教学大纲制订要求和模板随后通知)、浙江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表(附件4),并提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一)AI赋能课程:
1.教学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视频、试题等。
2.课程知识图谱。教学资源关联到课程知识图谱;知识图谱中知识点数量原则在50-150个/门。
3.智能助教。利用AI技术提高教学备课效率,如智能辅助教学设计助手、智能备课助手、AI出题助手、AI作业批阅助手、AI实验场景设计助手等。
4.智能助学。利用AI技术提供伴随式学习,支持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如24H智能学伴、智能视频学习助手、智能文档学习助手、智能巩固练习助手、AI角色模拟训练助手、智能问答助手等。
5.智能评价。利用AI技术开展教学质量管理及评价,如智能教学评价、智能学习评价、学生能力评价等,智能分析学生学习数据和学生学习行为,根据学情分析智能提供学生学习预警。
上述内容可在课程网站呈现。
(二)AI融合课程
1. 融合人工智能前沿知识,革新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实现人工智能融合的专业课程数智化改造。
2. 课程应能够体现人工智能技术与专业教学内容的深度融合,实现课程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的升级。
上述内容可在新的课程教学大纲呈现。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试点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务必将验收要求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立项时项目所属学院与现状不一致的,由课程负责人现所在学院跟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发学院,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教学建设项目栏上传,包括:
1.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试点课程建设项目成果案例(附件2,word格式)
2.新的课程教学大纲
3.《浙江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表》(附件4,word格式)
4.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教师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前。
(二)学院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学院审核的,在网络教学平台提交学校教务处,并将课程结题验收材料打包发教务处教学科邮箱。邮箱地址:jxk@zjut.edu.cn。
学院审核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前。
(三)教务处组织验收并发文公布结题验收结果。按时结题的项目,学校将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将终止项目;终止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各级课程建设项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申请延期,并于10月28日前将备案表扫描件发送至教学科邮箱(jxk@zjut.edu.cn);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附件1:2024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试点课程.xlsx
附件2: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试点课程建设项目成果案例模板.docx
附件3:随后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