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做好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俊杰发布时间:2025-07-0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会议精神,教育部拟于2025年11月举办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为做好年会作品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项目类型

年会项目类型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1)学术论文:遴选往届“国家级创新创业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产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改革成果项目:遴选往届“国家级创新创业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创业推介项目:遴选往届“国家级创新创业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各类型具体要求见《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见附件)。

二、参会学生的要求

学术论文要求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

三、年会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中的要求,撰写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院申报。

2.各学院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学院于7月10日下午4点30分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jj@zjut.edu.cn。

3.在学院推荐基础上,教务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进行遴选。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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