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凝练特色,总结成果,为学校突破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拟于8月下旬启动2024年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我校“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本科教育”的战略目标,深入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遴选部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成果,总结凝练、加大宣传、推广应用,有针对性地重点培育扶持,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二、培育项目申报要求
1. 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须是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至少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2. 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 已获得过国家、省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内容类似且没有重大创新和突破,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具体通知将于8月下旬正式发布,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多方整合,注重支撑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推选高水平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为高层次教学成果奖突破做好充分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