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沃崇娜发布时间:2023-12-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建设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育人效果,促进课程负责人进一步梳理建设成效、明晰下阶段建设任务,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含)之前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要求

1.课程团队稳定,无调离、退休、挂职、出国等情况,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每年均主讲课程;

2.学生对课程评价整体良好,课程有实际应用效果;

3.课程建设进展顺利,按照课程持续建设计划进行,已形成一定成果;

4.经费使用合理。

   (三)工作要求

1.课程负责人结合申报书,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检查报告》(附件2)提交给学院学院组织检查组对课程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课程教学质量, 对有问题的课程提出整改建议,检查结果汇总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课程抽查。

2.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以查促建,重在指导掌握本单位一流课程建设进展和已有成效,跟进课堂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确保一流本科课程在建设周期内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课程负责人应认真研读课程建设要求组织课程团队对照申报书,认真检查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3.报送方式:各学院将《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1月15日前发送到教务处教学科邮箱jxk@zjut.edu.cn,包括电子稿一份、盖章扫描件一份。

工作联系人:一流本科课程:老师88320047

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张老师,88320275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一览表(2022年(含)之前认定).xlsx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检查报告.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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