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第二校园经历经费的通知

发布者:方珊珊发布时间:2023-11-03浏览次数:22

各相关学院:

本学期的第二校园经历项目报销安排在119日(周四)请学院辅导员或带队教师按时来办理报销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由于今年经费预算有限,本次报销仅面向参与非游学类项目的学生,以及毕业年级(四年制2020级及之前年级,五年制2019级及之前年级)参与游学的学生,注意:非毕业年级的游学学生报销事宜均顺延至2024年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销时间:

119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 报销流程:

 

三、材料准备

1、《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第二校园经历学习申请表》(请用2018年版,可于教务处网站下载www.jwc.zjut.edu.cn/2016/1219/c230a16343/page.htm:需经学院审核、盖章(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交计财处,复印件交教务处。申请表装订要求如下:

1)原件与复印件各自装订,装订顺序需与勤工酬金表上的学生名单顺序一致。

2)同一团队内若学生之间可资助经费不同,申请表材料也务必要分开装订。

2路费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见例图)

3、学费发票

4、一定学分的成绩证明或交流学习经历证明。

5、勤工酬金表

报销前请将电子表格导入学校财务的勤工酬金发放系统。

学院负责奖助困勤工作的辅导员可导入。系统导入时项目输GM22014103001负责人:计伟荣。步骤:酬金申报——人员类型选择学生类(奖助困勤)——酬金性质选的三助岗位津贴——发放含税金额选含税。

报销时携带纸质稿,纸质稿需有经办人签名、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名并盖学院章

提醒:银行卡有变更的同学请118前办理新卡号登记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在校生限报一次:已享受过第二校园经历资助的同学不在报销范围内!!

2、特别强调:《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办法( 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16]9号)规定,根据交流学习时间不同,需要相应提供一定学分的成绩证明交流学习经历证明。请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3、因报销时间较紧,需携带材料较多,请务必以学院为单位,由辅导员或带队教师前来办理集中报销手续。可咨询:

计财处王老师88320531,发票等票据事宜

计财处吕老师88320786,勤工酬金等事宜

教务处张老师88320275,资助办法相关

教务处、计财处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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