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徐林强发布时间:2023-09-18浏览次数:65

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浙工大发202134】号),现需要提前制订、公布各专业(类)普通生转专业准入条件与录取办法。各学院提交的准入条件和录取办法经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在教务处网站公布,今后2023级在第234学期转专业的准入条件与录取办法均将按本次制订的执行,各相应学期只须确定可转入的计划数。

为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教育理念,尽量为学生提供合适的专业教育,各学院需要注意:(1)制订各专业的准入条件根据专业学习必须的基础来设置,原则上不设置不必要的绩点要求;勿写高考成绩相关条件。(2录取规则是决定是否同意录取的依据,须明晰合理、公平公正,要明确专业录取的具体依据(如是综合成绩,要明确组合比例、排名规则、录取办法)。

普通生转专业的申请、审核等工作将继续在正方教务系统上操作。请各学院制订转专业实施办法时,可以先行了解、参考正方教务系统上需要设置的相关内容。

请各学院制订的转专业准入条件和录取办法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922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版发jwk@zjut.edu.cn,书面表格盖章后交屏峰校区健B405。转专业实施细则须经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附件(已发送到学院邮箱):

1.  《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转专业实施细则》;

2.  2023级转专业实施方案(空表);

                                    

  教务处

                                  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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